葫芦岛市图书馆举办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培训班
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,2018年3月12日,在四楼会议室举办第一期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培训班。会议由副馆长张慧蕊主持。会上,馆长贺森林就《公共图书馆法》进行逐条解读,并针对当前图书馆界存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紧密结合葫芦岛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现状,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。。
通过培训,使学员们准确把握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,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坚持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,坚持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、增强效能,不断提高公共图书馆服务水平,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公共图书馆的责任与任务,促进我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。